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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轉讓簡介
企業或個人可通過商標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,也可通過商標轉讓獲得商標專用權;轉讓的商標大部分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注冊商標,不存在因相同或近似而被駁回的可能,轉讓商標,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,就能擁有商標的專用權。
所需時長:6-9個月
產品有效期:無限制
商標續展申請流程
免費咨詢 免費咨詢商標 |
準備材料 知春路專業知識產權 |
提交申請 整合全部申請材料 |
跟蹤進度 實時跟進商標局受理 |
核準辦理 商標局核準并下發 |
時間進度表
1、客戶提交商標轉讓/移轉材料 → 知春路遞交商標局--------------快至1-5個工作日
2、知春路遞交申請 → 商標局下發受理通知 -------------- 快至1-3個月
3、商標局審查 → 商標局核準轉讓--------------快至4-6個月
注:以上時長僅供參考,不代表本平臺的承諾,具體以商標局審查時間為準。
商標續展所需材料
1、轉讓雙方的主體資格證明
申請主體為公司:新版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(蓋公章)
申請主體為個人:身份證、新版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(簽名)
2、商標轉讓申請書
3、商標代理委托書(轉讓雙方)
4、轉讓協議
5、轉讓商標申請號
6、公證書
熱門回答
Q:為什么要辦理商標轉讓?
A:商標權屬發生改變依照商標法規定須向商標局提出申請。如自行轉讓,將受到行政處罰,嚴重時還可能導致已注冊商標被撤銷。
Q:正在申請中的商標能轉讓嗎?
A:可以,提供該商標受理通知書和核準商標轉讓通知書辦理即可進行轉讓。
Q:什么情況下商標轉讓無效?
A:有效期滿未提出續展、寬展申請,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;他人已向商標局提出該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;擅自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文字、圖形及其組合的;未經有關部門批準,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、地址,以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的。
Q:轉讓時,必須提供公證書嗎?
A:如未提供公證書,商標局可能會下發補正通知,要求公證,故我方建議在辦理商標轉讓時,提供公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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